众所周知,在创业过程中,投资入股、股权分配、股权转让这几个问题不可避免,最终会导致税务问题。 但是,很多企业家对税务问题不太了解,到年底股东分红时,企业老板或者股东会发现自己花很多“冤枉钱”。那么股东分红应该如何合理节税呢?
股东分红的节税方法主要如下:
改变持股模式。 自然人直接持股是税务机关最喜欢的方式,也是目前使用最多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持有债权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这种持股方式现在是很多股东的做法。 但是,这种持股方式,税收筹划的空间很小。
间接持股方式:
(一)自然人以合伙企业的方式间接持股:根据《关于执行口径的通知》 (国税函[2001]84号) (以下简称《84号文》)的规定,“根据合伙企业对外投资部分的利息或股息、红利,这将纳入合伙企业的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 (2011 )根据第3条第5款,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税率为20%。 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作企业持股时,上市公司获得的股利个人所得税率为20%,无法解决问题。 但是从公司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当然比自然人直接持股更有优势。
(2)自然人以有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股: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2007 )第26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分红、分红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这种方式增加了许多税务筹划的空间。
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方式:
可以在股东分红前,先将利润进行转移,这样到年底股东分红时,没有利润就不需要缴纳分红税,就避免了20%的分红税。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核定征收,综合税率不超过3%,
比如股东A预计年底会分红450万左右,那么该股东就可以提前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将利润转移到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
核定前:
需缴纳分红税:450万*20%=90万
核定后:
增值税:450万/1.01*1%=4.45万(小规模在疫情期间的增值税按1%进行征收,2021年现阶段暂按照此标准执行)
附加税:4.45万*6%=0.26万(小规模的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450万*10%*30%-40500=9.45万
可见节税高达90%
为了确保合理避税的成功,不仅需要知道上述方法,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包括各方面的工作。 请注意,如果您对合理避税没有信心,您可以寻求专业团队或人员的帮助以降低纳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