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之间容易产生纠纷
公司处于创业初始阶段, 创始股东创业经验不足, 缺乏处理股东争议的经验。一般来说, 天使投资者不是专业的投资机构, 对投资收益的预期较高, 在公司经营决策、公司控制权等方面, 容易与创始股东产生冲突。同时, 处于创业初始阶段的公司抗风险能力低, 经营困难等因素, 也容易导致股东之间产生冲突。
2. 人力资本因素与资本因素的失衡
公司处于创业初期, 投资方往往有较多的话语权, 投入的资本所占的股权比例较高。随着公司的发展, 公司商业模式及产品、渠道的竞争力会凸显出来, 这些与公司创始人及创业团队的付出及价值息息相关,此时, 如果公司创始人及创业团队所占股权比例太低, 有可能会觉得心理不平衡。在实践中, 公司通过天使轮融资走上了正轨后, 有些公司创始人会觉得天使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少,获得的回报大, 甚至产生心理失衡, 引发股东纠纷。
公司创始人之所以产生心理偏差, 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没有认识到天使轮的投资本身就带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的投资特性, 即天使投资者投资的项目绝大多数是失败的, 其投资将血本无归; 有个别项目成功了, 天使投资者因此获得超额回报, 符合天使轮投资特性; 二是在天使轮融资时, 公司创始人也要充分认识到创始团队的重要性和竞争力, 在确定公司估值时, 应将创始团队的价值, 也就是创始团队的人力资本因素, 对公司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力因素予以充分考虑, 尽可能地提高公司的估值。
3. 公司控制权丧失
由于创业初期公司的估值较低, 在进行天使轮融资的时候, 应防止释放给投资方的股权比例过多。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 往往要经过多轮融资, 如果在天使轮释放的股权比例过多, 在将来的多轮融资过程中,创始人团队的股权比例会逐步稀释, 可能最终丧失公司控制权。一般来说, 建议天使轮融资的股权比例不要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