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
一、签订劳动合同对象不同: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正式工:正式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从事的工作不同: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正式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三、工作的稳定性不同: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属于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有劳务需求的公司,当公司岗位稳定后,劳务需求消失,劳务派遣工就可能会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
正式工:除非合同到期,公司倒闭裁员导致失业,其他情况正式工可以一直稳定工作。
四、福利待遇不同: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但在我国仍有很多企业对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采用基本工资相同但福利、待遇不同的方式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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